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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定石家庄上安电厂余热入市项目已完工程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三条及第十条、《石家庄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石国资[2022]6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对石家庄上安电厂余热入市项目已完工程进行评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对拟收购已实施的约2.8公里连接线工程热力管网等相关工程的资产评估。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具备财政部门批准的评估资质,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报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经办过相关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限价

限价:报价不得高于冀价经费[2011]9号收费标准的80%,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四、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按100分计,其中报价费率占60分(各家报价相加平均后为基准费率,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为60分,高出基准费率1%,减1分,低于基准费率1%,减0.5分),方案、业绩占40分。如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费率低者中标。

五、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参与项目评估人员安排及主要成员的资质、工作经历

3、不少于3项相关评估的业绩、业绩证明原件

4、评估方案

5、评估质量保证,承诺对多评、漏评等事项承担责任

6、加盖公章的评估实施计划表

7、报价函

请报名机构于2022年5月15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即第1-6条提交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uanwangyusuan@126.com,联系电话:0311-69153235,联系人:张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请报名机构于2022年5月16日10:00到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石家庄东站东配楼211室)开标,现场提交装有上述材料的密封袋,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凡出现恶意超低报价者,将被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注:开标后,凡参加开标人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统一放置,开标期间不允许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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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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